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牡丹湖智能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长安大道交新华街路口东南侧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垫江县牡丹湖智能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安装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8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中涉及垫江县牡丹湖智能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安装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项目预算书(项目预算书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
注:因安装导致的对原有建筑的修补由本项目承包单位负责。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配合施工至主体工程完工,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工程。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五楼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四楼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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